课程背景
我们尝试聚焦,我们将试着把关注点放到公司现行的管理制度上,八一八那些看似“聪
明绝顶”,但实则“作茧自缚”的制度。“赔(tou)了(ji)夫(bu)人(cheng)又(shi)折(ba)兵(mi)”,
这句话在人力资源管理实务中被无数次的应验。劳动保障法律系统对企业端的严苛要求使得
企业人事管理中的“想当然”将面临沉重的成本和负担。
课程大纲
➢ 员工在年终奖支付日前离职的,没有年终奖
➢ 员工存在违纪行为的,可以处以罚款
➢ 员工不告而别,视为自动离职
➢ 员工病休存疑,可以指定医院复查
➢ 公司申请了不定时工时制,就能避免支付加班费
➢ 管理人员没有加班费
➢ 用发票和积分作为工资避税手段
➢ 竞业限制补偿费在日常工资中支付
➢ 公司业务状况不好,可以安排员工休“无薪假”
➢ “末位淘汰”可以有效激活员工积极拼搏的工作活力